为加强中心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,提高使用效益,根据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,结合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1.中心所有仪器设备由保管员负责总管理,各实验室所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管理。
2.仪器设备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,保管员每年与各分室核查账物。
3.固定资产做到账、物、卡以及学校数据库完全相符。
4.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。
5.中心实验室设备一般不许借出,特殊情况借出要进行审批登记。
6.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。
7.仪器设备登记、验收、上交等均需中心主任签字。
8.仪器设备如有损坏、丢失要写出报告,说明原因、过程,分清责任,并由主任签属意见,及时上报。因违章造成的损失,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9.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管理员管理,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。
10、大型设备的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2011年6月18日